
01 來自結婚2年的姚林真實經歷自述:結婚不單單是兩個人,更是兩個家庭的事情。
為了讓我順利結婚,父母拿出了大半輩子的積蓄50萬給我買了一套婚房。
婚房90多平,按照父母的預算,哪怕我們生兩個孩子,父母隔三差五來短住,三房兩廳的房子也足夠住了。
買房之後,妻子又主動找到我,說首付雖然是我家拿的,但婚後還得還房貸,她希望能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。
為了能在房產證加上名字,妻子和岳母甚至主動提出不要一分錢彩禮。
父母不太情願,寧願給10萬彩禮,也不想讓妻子分走一半房產。
而我一時激情上頭,耐不住妻子的軟磨硬泡,再加上考慮到我和妻子馬上是夫妻,房子寫兩個人的名字,雙方婚姻也更牢固。
於是,我勸服了父母,讓他們答應在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名字。
妻子也很會來事,總是爸媽長爸媽短地喊,父母被她哄得很開心,也就同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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